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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楚这才松了一口气,连忙往楼梯上走。等他找了个位置坐下以后,这才又领悟道人生又一真理——出来混,迟早要还的。风水轮流转这话,已经不再适合他。因为他可能根本等不到下次转到自己这儿,保不准就歇菜了。

    林储默依旧是一直往林楚这边看,林楚只得假装自己和吴须不是一伙的,僵硬地又往他视线范围外挪了几寸。“没事,打死不认,离远点就行。”他如此安慰自己,终于是平复了心情。算着差不多到自己上去表演的顺序了,这才若无其事地又往下边的舞台上走。

    要去后台,先经过吧台。林楚不想赌这么个一把,干脆另辟新路,保险一点。所以他是直接从舞台下边跨上台子的。灯光师先给他打了道光过来,林楚则是先给观众们鞠了一躬,又在热烈的掌声中绕回后台拿琴来。

    等到他终于从后台拿好琴并且大概调好音出来的时候,舞台的灯光已经是亮了许久。观众见他又重新出来,这才止稀疏之语。

    这小提琴,算不上多好,也就是个练习琴的程度——不过音色倒是还行,手感也算合适。

    他有过太多站在台上演奏的机会,不过这么随心所欲地全凭自己喜欢选曲,穿衣,乃至于在各种运弓技巧上,这都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林楚居然,还有点紧张。不过难得有机会所心所欲地演奏自己喜欢的曲子,他并不是很想因为紧张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失去了机会。

    眼下林楚站在台上,摆好了姿势沉静下心态以后,持起琴弓,滑过了第一道音符。

    他今天所演奏的曲子,是一个脾气古怪,但是挺有自己想法的前辈写曲子。他不算什么小提琴大家,写出来的曲子受众面也不广。不过吧,林楚就是挺喜欢。

    他写出来的曲子,好记不说,还不需要什么技巧。难度水平就比小星星高那么一点儿,简练——因而不需要用什么技巧进去。

    这首曲子,结构明了。按着他曲名的意思来说——趁着那朝阳未出,趁着这露珠尚未淌尽,趁着生命未逝。快些来这荒野里吧,和我一同感受这自然的气息,感受这青疏草地带给我们的——最后一丝生机。

    而林楚选取的,是最全曲情绪最为激烈的那一章节。他把最后归隐的那一段删去,改成了渐收音的效果,并非突然地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他随着自己的习惯奏着乐章,没有留意台下的一众人等的反应。曲子渐入佳境,林楚也调整了运弓的力道,比原来的力气又收了几分,想让曲子听起来更轻盈一些。

    这一章节里,人们穿过黑夜,终于来到一望无际的荒野中。再没有方才那么恐慌,天虽未亮起,但是能闻见雨后泥土芬芳之气息,脚底能感受到来自于小草微微的痒意。

    林楚也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几步,融入这曲子的意境。手中的动作也在不经意间加快了许多,不需要特意是考虑切弦的角度或是力度,或是姿势是否正确。林楚以为,以作曲者原来的脾气,应当也不会这么追究这些。

    人们在草地上嬉闹,过了许久——朝阳逐渐升起,照亮了这一片。人们更是提了兴致,冲这朝阳升起的地方而往,曲子又快了几个拍子。

    终于,林楚回过神来。放慢了右手的动作,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把握这最后几个音符。

    “朝阳虽美,对每个人来说,却非是如此美妙。”

    他如此想,做完了最后的收音。沉思许久,这才放下了琴。

    这是林楚小时候被嘱咐过的话,表演完曲子,不要那么干脆地下台,要装作自己沉溺曲境一时难以适应的样子,多少可以赚点分回来。这倒是他第一次,真心实意地想在台上再赖一会儿。

    “好了,逼也装够了,可以回去了。”林楚终于舍得回后台去,不经意间看了一眼时间,方才所营造出的音乐人气质,瞬间消失无踪。

    “草!这就十一点了?这鬼地方,要赶不上最后一班车,怕是连的士都打不到”林楚这么想,放下琴直往车站冲。

    能去学校的末班车,是23:00发车,到这一站差不多要十分钟。从酒吧往车站,正好有一段要走的十分距离的路。这条路,如果现在加紧冲刺过去,能赶上。

    林楚这么想,更是心急火燎地往车站冲。这还没走几步,只觉得帽子给什么东西扯了住。

    晚风透过凉意,路灯隐去光亮。

    林楚悻悻然止住了步子,他不敢回头看,更不敢往前跑。

    “要真是个什么东西出来,我被追着半天了,能跑过它么?指不准前边还有一个在那儿等着我……”

    林楚以为,如果都是死——要死得,有点尊严。

    所以他尽力调整好自己的呼吸,想着自己待会儿,是否能一本正经地和这个东西——好好聊那么个几句——“所以,您能不能开口先说句话!别一直等着我说行不?要怎么的给个痛快话行不!”

    林楚几乎是扯着嗓子吼出来的,只感觉他肩上搭了一只手上来,又顺着他脖颈那一块,环过一圈使足了劲勒着,几乎是让他喘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从他头顶传来一声音说道:“那行,我给你个痛快话——你今天,完了。”

    ☆、第 4 章

    渐近深夜,这条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里算是他们这些商户自发地形成的产业,多是各种不同主题风格的酒吧的集合。

    临近郊区,租金也不算多贵。不过,这倒成了他们的卖点——在网上炒了一个文艺风的酒吧一条街的形象。

    “这种地方,再怎么个文艺,只是层皮而已,还是要看是什么样的人来。”林储默每次看到车站的宣传标语,下意识地要去吐槽个几句。

    因而当他看着这个穿衣风格和小学生一样的人进来的时候,他有些苦恼——到底该怎么,以合适且正当的方式,劝他回家?虽说林储默自己也还差那么一个多月正好满十八岁,别说了在这儿打工,连往这里迈一步进来,都该是不合理的。

    不过吧,这个来酒吧还穿着一身橘黄色卫衣的人,看着也不想心智成熟的未成年,更不可能是吴须那种不知道在这儿混了多久了经历少年。虽然这个地方,说乱,也不乱。可说它够干净,也不见得那么干净——总而言之,就不该是个小孩来玩的地方。

    碍于面子,林储默也只是下意识地注意着他那边,想着今晚要真是有什么人要来拐他,自己兴许还能帮个忙。毕竟以前勒索小学生的事儿干多了,这再怎么样——迷途知返的道理,他还是懂的。所以他现在,分外关注这个祖国的花朵。

    可是,当这个小孩能窜上台上拉出这样的曲子来的时候,他又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:“难道,人家只是个想要返老还童的小提琴手……”

    不过他倒也算是有点好奇:“这些会些乐器还使得挺好的人,都是怎么给他们挖来的?”他一边听着这首听起来就挺有水平的小提琴曲,按照吴须的指示,给他送了一杯调制饮料上去。

    吴须自是注意着那台上的动静,还不忘让林储默也坐下好好欣赏一番他挖来的人:“仅此一次,机不可失,失不再来。”

    他如此说,林储默也不推脱:“老板让员工偷懒,为什么不呢?”

    他从早上就给店里里里外外打扫了一边,眼下终于得了机会坐下,倒是也没了什么舒服的感觉——累都累习惯了,其实也不差这一会儿。

    这倒也是他第一次能够在最佳视角欣赏这些乐手的表演:平时他没什么机会分心去听曲子,因为要注意客人的各种需求。这想来——不仅是第一次从头听着这曲子,还能看,也是头一次。

    那乐手的手型长得挺好,他正好还把袖子翻了一半上去,露出半截手腕——“挺好看。估计是骨相走得好的那一类。”

    看人先看手,这是林储默的原则。这更主要的是——这乐手,还是个男的,更能提起他不少兴趣。

    这首曲子,走的估计是舒缓风——从头到尾,没见他手又什么怎么激烈地动过,台风倒是很不错……

    哪儿知林储默刚这么想,那人的右手就开始有了动作——相较于之前而言,倒算是不小的动作了。

    林储默在楼上看着,看着这乐手往台子边缘走了走了几步,有些紧张他会不会因为太投入,摔了下去——所幸,他还是及时地缩回了步子,没有再往前走。

    现在,乐曲应该是要到了结尾的部分。只见他的动作又重新缓了下来,乐曲的强度也逐渐弱了。

    乐章随着他手上的动作,终于是渐渐止了。

    林储默虽然没怎么听懂,不过还是顺入掌声中——“光是冲着他这手,也该给点赞美。”

    他如此想,警戒自己这只是对美好事物的一种欣赏而已,并没有再起其他不好的念头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林楚这小子——挺有意思不是?”吴须几乎是站了起来,直冲台下那人招手。

    “林楚?”时隔多个小时,当这个名字在他耳朵边上响起的时候,林储默还是没来由地,簒紧了拳。

    “行了,你差不多也快下班了,收拾收拾就走……”吴须正想让他提前下个班,哪知这林储默早已经冲下了去,在一路飞奔着步子出门的林楚后边跟着。吴须看着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出了店门,叹了口气,这才端起林储默端上来的饮料嘬了一口。

    在吴须提醒他之前,林储默从未把那人和林楚联想在一块过。现在,林楚估计已经是知道了自己就跟着他后边,打算来和他算个总账这事儿。

    “还挺能跑。”林储默费了不少力气才追上他,还是借着地形优势,勉强能够得着他的帽子。

    酒吧去车站的这段路,正好是个下坡——还挺陡,不然林储默也不可能这么轻而易举地架住林楚。而现在,林楚这张早上还牛逼到不行的大脸盘子被他胳膊挤了不少肉出来,看着倒是失了不少气势。

    林储默看着这张脸,他就更是不懂了,到底为什么?不是说相由心生?就冲着林楚这张朴实到不行的脸墩子,哪来的心眼就那么多?

    他想起自己初中和他坐同桌那会儿,他怎么说也算得上一个清秀的小伙子,到底是什么个遭遇。能让从前一个无私为同桌奉献作业乖巧少年,变成了今天这个模样?

    就算林储默无意间把他琴不小心那么个轻轻一甩,又不小心踩了一脚上去。这怎么说,局也进了,罚也罚了,就冲他能给自己借作业抄那么一年多这点,难道不算已经和解了?

    这都两年多了,他怎么还能惦记着这码事?

    再说到关于举报他219聚众打游戏这事儿,那还不是他们实在是吵到不行,熄灯了还得闹,到了凌晨还不安分,他不是忍无可忍才出的手么?这哪儿能知道又给林楚碰到了?

    再说了,他最后不还是直接过来了,还不忘拉拢自己舍友一起玩游戏。这次的噪音源,足足在他耳朵边上闹了半个月才停。

    “呵,真行。”林储默那时候只觉得,林楚是运气不好,自己运气也不好,这么一来一去的,随他去得了。毕竟自己还得高考,不像他们这些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一样——成天吃饱了没事干,闲得慌。

    可不知怎么,越是忍,林楚越是得寸进尺。先是调查了一番他的情况,再和他旁边那个蠢到不行的人提个几句的,估计还算准了自己因为奖学金这事儿,绝不会和他出手。

    他早上选了监控下面的位置不算,还算准了医务室老师来的时间,打算激他出手——要是给老师看到在学校内斗殴,奖学金,一律失效。

    为了这么一口气,丢了一笔钱?这不是他的风格。

    由此,林储默还是忍着。而现在,林楚正正好落在了他手里。他一直保持着勒住他脖子的动作,林楚倒是没怎么反抗,他反而先不习惯起来。

    一般人在被勒住脖子以后,第一反应是用自己的手和勒住自己脖子的那股劲做对抗。再进一阶的,就是直接往后边那人腿上狠踹那么一脚。这最后一种,也是有本事的人会做的——不再是反抗,而是用自己足够的手劲顺着那人的关节处那么一崴,再顺利地将他双手束住往背后一束,完美地扭转了形式,足够那刚才丢的面子讨回来。

    而林楚,林储默本以为他至少是第二种,因而还留意了一番他腿上的动作。可是,林楚不仅是第一种,还是力气不大的第一种。如果他力气挺大,并试图把自己的手掰开的话,林储默或许还能感受到完全压制对手的喜悦。

    可当他没什么特别大的动作,只是把自己手心搭在他胳膊上的时候——林储默反而,有点紧张。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店里的工作服,通过这一层轻薄的衬衫——他甚至还能感受到林楚呼出的一点儿热气。

    “太近。”林储默把他勒得越紧,两个人就贴得越近。当他目光正好落在刚才他欣赏过的那双手上的时候,终于还是松了手。

    他少用这种制人方式——因为与对手距离太近,有风险。这次属于特殊情况。

    这主要是——直接踹一脚过去,人估计得顺着坡滚下去。林储默不想再进局子,更不想再陪他一笔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