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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写师那些分析。你们觉得这俩凶手变态不?”

    当然变态!温雨辰咧着嘴恶心到不行。

    霍亮特别同情地给温雨辰顺顺背脊,“挺住!习惯就好。”

    最后,司徒调出张馨案的照片,“这是张馨案的现场和尸体。你们什么感觉?”

    霍亮习惯了先思考再开口,温雨辰却是下意识地看向了林遥。林遥对他微微一笑,似乎是顾励,也似乎是安慰。这时候,霍亮才说:“死者的伤。”

    司徒一挑眉,心说:我这徒弟不错。

    “不管是姚志,还是王铮他们的头部都遭受了利器的击打。但是张馨没有,凶手绑架了她,蒙住她的眼睛堵住她的嘴、致命伤是在脖子上,贯穿整个胸、腹。凶手为什么费事?也直接给张馨一棍子打昏不就得了?”

    是啊,为什么呢?这是司徒给霍亮的一个课题。

    霍亮纠结了,纠结了就犯嘀咕。司徒和林遥知道他有这毛病,索性也不打断,由着他去。温雨辰倒是认认真真地听霍亮嘀咕,偶尔还能插句话。

    霍亮的手摆弄着烟盒,自己跟自己较劲,“那杂碎怎么想的呢?诱拐了一个十二岁女孩,能藏哪?”

    温雨辰:“那时候是下班高峰期,俩人拉拉扯扯的太容易引人注意。”

    霍亮:“那杂碎肯定有交通工具。”

    温雨辰:“冯果好像有好几辆车哦。”

    林遥真服了这俩人,谁都不看谁,自己聊自己的,居然能聊到一块儿去。司徒看着也觉得有趣,大手一挥,把俩人赶下车。让他们继续在街边站岗放哨,至于冯果那几辆车的检查,由他这名悍将出场。

    特么的正愁没借口会会那孙子呢!

    林遥看着司徒那阴险的笑,数落他,“原来你是因为找不到借口去见冯果闹心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司徒赶忙解释,“当然了,如果有非常合理的借口能让我挤兑挤兑那玩意儿我还是很乐意的。我刚才那点糟心事,是不愿意当着两个小的面儿讲。”

    林遥挑挑眉,大有“哎呦,你终于懂得体贴别人”的感慨。其实,他知道,别看司徒平时挺没心没肺的,其实这人也有细腻体贴的时候。他的温柔并不只是局限在自己身上。对待朋友,亲人,他同样有他的温柔。

    霍亮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案子,司徒不想给小徒弟施加压力;温雨辰还是个局外人,他更不想吓到温雨辰。只能等到跟林遥独处的时候,才说:“我问亮子的那几个问题,事实上,他并没有给我想要的答案。不过我也很满意,他能分析出凶手作案时使用了交通工具,这一点值得表扬。”

    说着,竖起食指放在林遥的唇上,“嘘,别告诉他,戒骄戒傲。”

    林遥失笑,轻轻地咬一口指尖,催促他快点说下去。

    司徒说:“我想让亮子注意的是:姚志案和王铮案的凶手虽然变态,没人性,但是他们在同一个轨道上,遵循同一种规律。这个规律就是被害人都跟十六年前的事有关。然而,张馨却不是。杀了张馨的凶手完全打破了前两个凶手的规律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林遥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。司徒转转身子,面对着林遥,“小遥。如果这是一个有组织性质的犯罪团伙,恐怕,他们已经开始失控了。”

    一群有组织有制约性的疯子,当他们没有了束缚手脚的枷锁,走出门,走在人群里,他们的眼睛看到的会是什么?

    ☆、34

    因为“某种”原因,林遥不能接触冯果,所以,司徒在半路上让他下了车。对于这一点,林遥相当不满。

    司徒对冯果是怀着满腹的“恶意”,他知道这人虽聪明,却还不及他。然而,想要彻底打垮冯果,还需要再忍耐一些时间。再见冯果,谁都没提玫瑰花以及那张照片的事,就像这点糟心的事从来有发生过。

    两个人在皮笑肉不笑的假招子里来回蹚了几趟,估摸着快到午饭的时间,司徒这才问道:“冯先生,你那失窃的案子有眉目了么?”

    “不会这么快吧。”冯果端着茶,淡然地说。

    司徒跟着点头,似乎也跟冯果一个观点。他说:“偷了东西不会在近期出手,这是窃贼的常识。除非,偷了你的贼是个新手。”

    “这我就不得而知了。”冯果又开始跟司徒打太极,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几句话下来,司徒的态度似乎只是随口问问。冯果也说的不疼不痒,只表达对本地警方很有信心的态度。随口这么聊着,司徒就问到关于失窃品的事,冯果拿出一张清单来给他看。

    仔仔细细看过清单,发现上面除了被温雨辰带走的计时器外,还有一对儿银质酒杯和一个玉扳指。他掂量着失物清单,咂咂舌。转而,笑意盈盈地问冯果,“这三件东西在你这多少年了?”

    “少说也有二十年了。”冯果说,“都是我父亲收藏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啊。这倒是有意思了。”司徒放下清单,翘起二郎腿,悠哉地说:“我也认识很多藏家,多少了解点这方面的事儿。但凡走条路的贼都有点鉴别眼光,知道偷什么好卖,能赚钱。你的藏品中,有金制品、有名家字画、有宝石,怎么这个贼不偷这些好卖的,赚钱的,反而偷走了这三样东西呢?”

    “司徒先生,您这话怎么说呢?”冯果不紧不慢地反问。

    司徒耐心给他解释一番。首先说那个银制酒杯。欧洲的玩意儿,在国内市场并不走俏。看清单上列出的详情,是18xx年某国贵族成员用过的东西。这玩意儿就是个鸡肋,年头儿不够久远,意义不够深刻,偷了也卖不了多少银子。

    再看玉扳指。清朝晚期,白玉质地。那时候戴白玉扳指的都是普通旗人,皇亲贵族戴的都是上好的翡翠扳指。而且,看照片这白玉也是一般,并没什么难得之处。就算带出去卖了,也就几千块钱的事儿。

    最后是计时器。这玩意,有人要么?

    司徒偷偷在心里吐槽:亏冯果还在下面标注收购时的价格是五万美金。胡诌呢?三根木头棍儿,一根小破绳,一块儿小破铁你忒么的说花了五万美金。真当谁都是二逼?

    可说了,别看这玩意不起眼儿,可人家这东西有来历。说是某位世界着名作曲家曾经用过的玩意儿。司徒对这种拉名人搞噱头的做法相当鄙视。

    冯果听过司徒的分析,还是很镇定,他笑道:“司徒先生对收藏也很在行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个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,听他说的多了,也就记住一些。”这种时候,司徒特别感谢叶慈。话赶话说到